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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6年,为了鼓励对外输出图书版权,办好出版交流活动。新闻出版总署特发出“关于做好第13届北京国际图书博览会版权输出工作暨办好出版交流活动的通知”([2006]836号文件)。在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新闻出版局(出版集团),各中央级出版社的支持下,第13届北京国际图书博览会的版权贸易,特别是版权输出取得突破性的进展。根据[2006]836号文件精神,第14届北京国际图书博览会将继续贯彻执行,继续根据图博会版权奖励细则,鼓励中国出版“走出去”。
一、奖励对象
在第14届北京国际图书博览会上取得版权输出突出成绩的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新闻出版局、出版集团(总社)以及中国出版集团、中国国际出版集团、中国科学出版集团。
二、奖励条件
第15届图博会上购买展台数量不低于上届。
三、奖励标准
1. 签订版权输出协议30项及以上,奖励第十五届图博会文化活动手册广告一页;
2. 签订版权输出协议50项及以上,奖励第十五届图博会二个儿童/期刊展区展台;
3. 签订版权输出协议80项及以上,奖励第十五届图博会三个儿童/期刊展区展台;
4. 签订版权输出协议100项及以上,奖励第十四届图博会五个儿童/期刊展区展台。
四、申报程序
在第十四届北京国际图书博览会结束后3个月内,向北京国际图书博览会办公室提出申请,并附博览会期间达成的版权输出合同复印件。由博览会办公室认定后,给予奖励。
联系人:李悦
电话:(010)65866994(直拨)或65066688转8802
传真:(010)65005082或65089188
电子邮件:liyue@bibf.net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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